2009年4月23日星期四

平安鑫盛终身寿险(分红型,2009)

. 2009年4月23日星期四


鑫盛—常青树
●  组合构成
    鑫盛+鑫盛重疾+意外+意外医疗
●  组合优势
    本计划既保重疾,又保身故,意外高保障,意外医疗可报销,有病防病,无病养老,既能保障您创业阶段的人生风险,又能储备晚年的养老金。
●  计划特点
    重疾保障
    低保费  高保障   体现保险真谛
    意外伤残有保障   意外医疗可报销
    周年红利添惊喜   现金价值步步高  保单贷款更灵活
●  案例展示
客户资料
    陈先生,30 岁,某外企公司职员,新婚不久。
需求分析
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,平日工作压力大,经常加班熬夜,存在健康隐患,因此小陈开始规划自己的健康保障
保险规划
陈先生,30 岁,投保“常青树计划”。
计划险种组合:鑫盛 10 万+附加重疾 10 万+意外 10 万+意外医疗 1 万
计划资金投入:年交保费 4028 元 (交 20 年),最高总投入 80560 元
李先生利益一览
每天不到12元(年交方式),轻松拥有六大保险利益
●  重疾保险金:90天等待期后,初次发生重大疾病,可以领取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,轻松应对30种重大疾病,鑫盛重疾合同效力终止(3周岁前按比例给付,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重疾无等待期)。
●  高额身故保障金
病身故保障金:疾病身故 10 万+交情增额
60 岁累积保额  164260 元
70 岁累积保额  209978 元
80 岁累积保额  271164 元
意外身故保障金:交费期内意外身故 20 万+交清增额
40 岁累积保额  207133 元
50 岁累积保额  229647 元
交通意外身故保障金:交费期内交通意外身故 30 万+交清增额
40 岁累积保额  307133 元
50 岁累积保额  329647 元
    注:以上疾病身故保障金、意外身故保障金、交通意外身故保障金,均是在未领重疾金,并以中档分红为例,且分红方式选择交清增额的情况下测算得到。
●  意外伤残保险金:交费期内,因为意外致残,按残疾程度给付1-10万的保险金。
详细利益请见下表 
保障利益
金额
备注
意外伤残保险金
1-10 万
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
三度烧烫伤保险金
5-10 万
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
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
1-10 万
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
交通意外三度烧烫伤保险金
5-10 万
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
● 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:交费期内,因为意外导致的1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,最高可以报销10000元。
●  享受分红:公司每年把可分配盈余的70%以上分配给客户,假设60岁前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,61岁红利改为累积生息,按中档分红举例,当年分红如下,可以作为养老补充:
         70 岁   当年分红  3140 元
         80 岁   当年分红  3678 元
●  现金价值:可随时领取现金价值作为养老金,领取后合同终止。(未领重疾金,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,现金价值包含红利交清增额的现金价值,按中档分红举例)
         70 岁  现金价值  143100 元  (总交费  80560 元)
         80 岁  现金价值  216660 元  (总交费  80560 元)
         如果急用现金,最高还可以申请现金价值 80%进行保单贷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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