鑫盛—常青树
● 组合构成
● 组合优势
● 计划特点
● 案例展示
客户资料:
需求分析:
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,平日工作压力大,经常加班熬夜,存在健康隐患,因此小陈开始规划自己的健康保障
保险规划:
陈先生,30 岁,投保“常青树计划”。
计划险种组合:鑫盛 10 万+附加重疾 10 万+意外 10 万+意外医疗 1 万
计划资金投入:年交保费 4028 元 (交 20 年),最高总投入 80560 元
李先生利益一览:
每天不到12元(年交方式),轻松拥有六大保险利益
● 重疾保险金:90天等待期后,初次发生重大疾病,可以领取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,轻松应对30种重大疾病,鑫盛重疾合同效力终止(3周岁前按比例给付,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重疾无等待期)。
● 高额身故保障金
病身故保障金:疾病身故 10 万+交情增额
60 岁累积保额 164260 元
70 岁累积保额 209978 元
80 岁累积保额 271164 元
意外身故保障金:交费期内意外身故 20 万+交清增额
40 岁累积保额 207133 元
50 岁累积保额 229647 元
交通意外身故保障金:交费期内交通意外身故 30 万+交清增额
40 岁累积保额 307133 元
50 岁累积保额 329647 元
● 意外伤残保险金:交费期内,因为意外致残,按残疾程度给付1-10万的保险金。
详细利益请见下表
保障利益 | 金额 | 备注 |
意外伤残保险金 | 1-10 万 | 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 |
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| 5-10 万 | 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 |
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| 1-10 万 | 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 |
交通意外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| 5-10 万 | 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 |
●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:交费期内,因为意外导致的1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,最高可以报销10000元。
● 享受分红:公司每年把可分配盈余的70%以上分配给客户,假设60岁前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,61岁红利改为累积生息,按中档分红举例,当年分红如下,可以作为养老补充:
● 现金价值:可随时领取现金价值作为养老金,领取后合同终止。(未领重疾金,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,现金价值包含红利交清增额的现金价值,按中档分红举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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